「自戀」是什麼?

「自戀」這個詞,絕大多數的人應該都聽過,也大致了解它的意思。但是在心理學的領域裡,特別是精神分析理論,它被賦予更多新的意涵。我先就這兩者的含意與用法做一些說明,讓大家了解我所要探討的「自戀」究竟是什麼。

字面上的意思,「自戀」就是「自己愛自己」。但是在一般的用語中,我們說一個人很「自戀」,通常是形容這人有點「自大」或是「自我中心」。因此在一般多數情況下,「自戀」這個詞都帶著負面的意思。語言的使用反映出這個社會的集體價值觀,這顯示出集體社會對於「自戀」是採取較為否定與壓抑的態度。就人類的歷史發展而言,集體合作行動是人類能夠在演化上勝出的重要關鍵。以群體的利益為優先,放下個人的需求,這樣的觀念在長遠的發展過程中,已經深入到文化之中。愈能夠集體合作的,比較能在競爭中勝出並存活下來。將集體的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,幾乎是所有文化的共同點。這些壓抑自戀的方式在過去以神話、宗教與政治彼此結合的型態出現,並且在教育的過程中加以強化。

這些被壓抑的自戀需求並不會就此消失,而是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在生活之中。例如以競技的型態,像是運動賽事或各式的比賽,來紓解自戀需求;或是昇華成為藝術的形式,讓群眾在同感中獲得精神的滿足;也可能轉為地下活動,以反社會的型態出現。

近代隨著科學快速的發展,過往群體用於控制個人的神話與宗教受到嚴格檢驗與挑戰,漸漸失去了以往控制的力量,個人慾望不再受到過度的壓抑。在 20 世紀初,佛洛伊德(Freud)以精神分析的方法,揭露出被壓抑的慾望如何轉變為心理甚至是身體的症狀,開啟了之後對於個人內在精神世界的探索與了解。佛洛伊德的理論提出了「本能」的說法,描述在「本能」與外界要求的衝突中,「自我」如何發展與解決衝突。精神分析開啟了對於個人精神內在的探索,「自戀」便在這樣的探索過程中不斷被賦予新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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