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氣娃娃男--關於性癖與戀童
2015 年 11 月台灣有一則新聞報導:一位工程師偷了女童的鞋子被逮捕,在他家中發現了兩百多雙女童的鞋。據他表示是給家中的充氣娃娃穿,用來自慰洩慾。他向警方供稱因為 7 年前被女友嫌薪水少而分手,深受打擊,才開始偷竊女用內衣褲、褲襪及高跟鞋等女性用品洩慾。至 2011 年間已三度遭警查獲送辦,也曾經接受過治療,但還是無法控制偷鞋的行為,後來還專挑女童鞋下手,家中的充氣娃娃也是女童版的外觀。
這個案例呈現出一些性癖症(Paraphilia)與戀童症(Pedophilia)的特徵,我認為這兩者都與深層自戀結構的脆弱有關。我想藉由分析這個案例,來談談「性」在自戀發展中的角色。
先來看看這個案的情況。
以現有的資料來看,他原本還能擁有穩定的工作,且與成年女性交往,這代表他在關係受挫之前,應該過著還算「正常」的生活(性癖症往往有很多犯罪黑數,但是因為沒有確切的資料,先假設這個個案之前沒有)。而多數的性癖症患者也是如此,在心理沒有嚴重受挫之前,並沒有明顯的異常。他們的深層自戀結構雖然可能存在著一些缺陷,但還是能循著一般人的發展途徑成長,如果沒有受到太大的衝擊,都還能有效運作。就像一棟地基不穩的房子,如果沒遇到太大的地震,還是能維持著外觀的結構。
而在被前女友嫌他薪水少而分手後,這樣的貶抑應該大大地打擊了他的自尊,導致內在脆弱的自戀結構崩裂。多數性癖症患者也都是在某次尋求親密關係的過程中,感覺受辱後開始出現行為的異常。
一旦這些自戀的脆弱因為心理上的衝擊而暴露之後,整體自戀結構便開始呈現不穩定的狀態。這樣的不穩定使得個案要嘗試再與成年女性建立關係變得非常困難,因為再被拒絕的自戀傷害對他而言可能太過痛苦。於是他們在心理上會產生一種「退化」的現象,由本來向外尋求與「客體」建立關係,退回前一階段的「過渡客體」狀態。
「過渡客體」是幼兒在主要客體(通常是媽媽)無法出現時,藉由賦予某個物品心理上的意義,來暫時取代主要客體,例如奶嘴、一條熟悉的毛巾、一個玩具或是玩偶。
「過渡客體」暫時地撫慰了幼兒對於母親不在的焦慮,穩定了幼兒的自我。但是如果幼兒遲遲無法與主要客體建立一種安全穩定的關係,心理上有可能會固著在「過渡客體」的階段,成為日後「戀物」的原型。兒童感受到只有「過渡客體」才是穩定的存在,可以在任何時候撫慰他,提供他心理上的需求。
而當這種與過渡客體的關係延續到所謂的「性蕾期」還未獲得解決,「過渡客體」可能會被「性慾化」,使得物品開始具有「性」的意含。這種狀態到了「伊底帕斯期」,與亂倫的原始衝動複雜地交錯後,一起被壓抑到潛意識中而暫時消失。之後兒童發展進入潛伏期(約 3~12 歲),後續如果發展順利,這種心理或許會繼續停留在潛意識中,或是轉化為社會可以接受的型態。然而一但在尋求親密關係時受到重大的挫折,這種心理就可能會以很原始的型態「再現」,成為戀物癖。
這個個案的狀態就是如此,因為被女友貶抑的挫折,導致他將性欲轉向物品,形成戀物的行為。
這就是一般戀物癖患者常有的心理防衛方式,用可以控制的「物」來取代難以控制的「人」,再將「性」的能量轉移到物品上。「控制」在這裡是很重要的心理需求,藉由退回可以自己完全操控的內在幻想世界,來避開現實中可能的自戀傷害。
他一開始先偷竊帶著性色彩的成年女性的內衣褲、絲襪和高跟鞋,藉由對它們的幻想來得到性的滿足,這時後他的性慾對象還是成年女性。對他而言,物品不像人會離開並且難以控制;性癖症的個案經由「性」強烈的滿足感與象徵性地對於物品的控制,來維繫與保護他脆弱的自戀。
很多人常常會疑惑,戀物就戀物啊!為甚麼不用買的的就好?這樣就不犯法了啊。有些人不就是買了充氣娃娃,把它打扮得很性感,不也是可以得到性慾的滿足嗎?
確實,就像自慰也是一樣可以宣洩性慾。但是對於性癖症患者而言,他們還有對於「人」的需求,不只是「性」本身而已。但是「人」對於他們而言又帶著危險的感覺,於是藉由人使用過的物品,來獲得心理上象徵性的「人味」。
這種對於「人」的矛盾複雜感受,是性癖症患者深層的心理困難。
那為什麼不去做性交易就好了?雖然也有違法的風險,但是漏洞太多了,真要做的話困難度並不高。然而對於他們敏感又脆弱的自戀而言,面對真實的人(即使對方是要來服務你,甚至是討好你的),還是存在著很多不確定感。他無法確定對方心理面怎麼想,如何看他這個人,會不會表面上奉承,心理其實看不起他?
即使是想像中的危險,對他們而言也難以忍受。
更重要的是,買賣的方式無法滿足他們的另一個重要心理需求,這就涉及性癖症另一個重要的心理層面--對於攻擊的需求與恐懼。
性癖症的患者多數為男性,精神分析傳統上認為這與男性的「閹割焦慮」有關。弗洛伊德關於「閹割焦慮」的理論受到很多的質疑,在此先不爭論這個理論的正確性。臨床實務上發現,很多性癖症患者都有一個「強勢而嚴厲的父親」,而患者本身的特質卻是內向而敏感的。在強勢父親的壓抑之下,「憤怒」是不能表達出來的,否則會招致更嚴厲的攻擊。但是自戀受挫的過程中必然累積了許多憤怒的情緒,內在的「攻擊」衝動因而不斷升高,但是對於攻擊的恐懼又讓他們無法宣洩。
於是他們發展出一種隱晦的攻擊方式,藉由「偷竊」來宣洩攻擊的衝動。在他人沒有防備的狀態下奪取想要的物品,既滿足了攻擊的衝動,又可以避開他人的攻擊。「偷窺」也是類似的心理需求,都是在人無法防備下,一種對人的攻擊。
這也是為何他們往往是在生活上受到挫折時,引發他們偷竊與偷窺的衝動。因為新的挫折會觸發長期累積的憤怒情緒,他們藉由這種攻擊與控制的滿足感,來對抗生活中的無力感。
買賣的方式當然無法滿足這種攻擊的需求。
暴露狂也有類似的心理需求,藉由對女性暴露性器官,從她們的驚嚇反應獲得攻擊的滿足感。暴露狂之所以選擇較為冒險與直接的攻擊方式,除了因為女性比較無法反擊之外,他們還有強烈的「被注視」的需求。這種需求可說是「鏡映」需求的性慾化版本--藉由「被看見」來確認自己陰莖的存在,以此來抵抗「被閹割焦慮」。
這個事件的個案,後來由偷成年女性內衣物及高跟鞋,轉而偷竊女童的鞋子,且選擇了女童大小的充氣娃娃。這顯示他的自戀結構進一步退化,連面對成年女性的內衣褲,想像與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都感到困難。這有點接近「戀童症」的心理狀態,退回到兒童期性慾。我推測可能是因為偷竊內衣物多次被逮捕後,過程中自尊又受到更多的貶抑,心理上更加退化的反應。
一般而言,戀物癖與戀童癖同時出現的機會並不高,早期性慾的固著型態不是很容易改變,這也是他們為何難以治療。以這個個案而言,要讓他克服對於真實攻擊的恐懼,真正對真實的人採取攻擊行為,必須要他的自尊持續被貶抑的憤怒大於他對於攻擊的恐懼。
這其實還是有可能發生的。
如果後續他還是不斷受到周遭環境貶抑的眼光,生活不斷受挫,不斷累積的憤怒總有爆發的一天。
無論如何,在處理他的司法過程中,盡量避免對他自尊更多的貶抑是很重要的。可是這在實際狀況中很難避免,周遭的人很難控制對他的厭惡與指責,結果可能會讓他的自尊更加受挫。尤其他未來入獄的機會應該很高,在監獄中這類人的地位很低,會受到無情的羞辱與凌虐,甚至因而學習到反社會行為。結果他有可能真的變成我們所害怕的戀童癖,在未來傷害無辜的兒童。
我不是說應該完全原諒他的行為,或是他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。但是如何以一個理解的觀點來面對他,不要把他推向無法返回的深淵,是社會必須要認真思考的。治療其實不是只為了他,而是為了更多善良無辜的兒童。
他的自尊其實就像他擁有的充氣娃娃,看起來很有樣子,但是只要輕輕戳個小洞,就洩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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